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𧻚的说文解字解释

𧻚

yuán

走部 部 13画 U+27EDA

yuán

走部

13画

U+27EDA

𧻚

羽元切

𧼉

大徐本

卷别卷二上反切羽元切頁碼49頁,第8

𧼉

異體𧻚

𧼉𧻚田,易居也。从𧺆𠄢聲。

附注商承祚《殷虛文字類編》:「(甲骨文)从止从亘,殆即許書之𧻚矣。此當為盤桓之本字,後世作桓者借字也。」

小徐本

卷别卷三反切羽先反頁碼144頁,第2行,第2

𧼉𧻚田,易居也。從走亙聲。

鍇注臣鍇按:《春秋左傳》「晉於是乎作爰田」,《國語》作「轅田」,皆假借。此乃正字也。謂以田相換易也。

段注本

卷别卷二上反切羽元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263頁,第3許惟賢117頁,第2

𧼉𧻚田,

段注逗。

易居也。

段注《周禮・大司徒》。不易之地家百畮。一易之地家二百畮。再易之地家三百畮。大鄭云:不易之地歲種之。地美。故家百畮。一易之地休一歲乃復種。地薄。故家二百畮。再易之地休二歲乃復種。故家三百畮。《遂人》。辨其野之土。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。上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五十畮。中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百畮。下地夫一𢋨,田百畮,萊二百畮。注。萊謂休不耕者。《公羊》何注曰:司空謹別田之高下美惡。分爲三品。上田一歲一󵡦。中田二歲一󵡦。下田三歲一󵡦。肥饒不得獨樂。墝埆不得獨苦。故三年一換主易居。財均力平。《漢書・食貨志》曰:民受田。上田夫百畮。中田夫二百畮。下田夫三百畮。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。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。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。三歲更耕。自爰其處。《地理志》曰:秦孝公用商君。制轅田。張晏云:周制三年一易。以同美惡。商鞅始割列田地。開立仟伯。令民各有常制。孟康云:三年爰土易居。古制也。末世浸廢。商鞅相秦。復立爰田。上田不易。中田一易。下田再易。爰自在其田。不復易居也。按何云換主易居。班云更耕自爰其處。孟云爰土易居。許云𧻚田易居。爰轅𧻚換田字音義同也。古者每歲易其所耕。則田廬皆易。云三年者。三年而上中下田徧焉。三年後一年仍耕上田。故曰自爰其處。孟康說古制易居爲爰田。商鞅自在其田不復易居,爲轅田。名同實異。孟說是也。依孟則商鞅田分上中下而少多之。得上田者百畝。得中田者二百畝。得下田者三百畝。不令得田者彼此相易。其得中田二百畝者,每年耕百畝。二年而徧。得下田三百畝者,亦每年耕百畝。三年而徧。故曰上田不易。中田一易。下田再易。爰自在其田。不復易居。《周禮》之制。得三等田者彼此相易。今年耕上田百畝。明年耕中田二百畝之百畝。又明年耕下田三百畝之百畝。又明年而仍耕上田百畝。如是乃得有休一歲休二歲之法。故曰三歲更耕。自爰其處。與商鞅法雖異而同也。鞅之害民。在開仟伯。

从走。亘聲。

段注羽元切。十四部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爰(代)書,錄口供也。以口說,以筆代書之。

易也。「爰田」,正字作𧻚;爰書,换言(錄供代其口語也)。

「爰田」正作𧻚,易田也。「爰書」,代書也(?),亦為引申義。

爰田當作𧻚田,易田也。

篆体字形

  • 字形演变

  • 附检字

    𧻚田,易居也。从走亘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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