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á juān
注音ㄗㄚˊ ㄐㄨㄢ
繁体雜捐
⒈ 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。
引清 马建忠 《复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》:“然后可截长补短,一律减至值百抽十,外加各色杂捐,似可当釐金之入。”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四编第三章第四节:“豁免捐税布告中规定:……免征本年和历年积欠的田赋,免缴除供地方所用以外的杂捐。”
CopyRight ©2026 字词典在线查询[www.dgqtyx.com.cn]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友投稿及网络汇编,仅为交流学习之用,原作者保留权利。若有侵权,请及时告知,我们将立即处理。